吸血鬼骑士免费下载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教授邓勇分析称,是否可以申请退款,关键在于医生是否实施了诊疗行为。如果医生仅询问病情,未做实质性诊断和治疗方案,也未开具药方,则可以认定双方之间不是医疗服务合同关系,而是普通的服务合同,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进行维权。
今年5月8日,微信公众号“上海松江”发布消息称,上海交通大学和华东政法大学学生组成依法治疗小队,诉互联网医疗平台“丁香医生”违规首诊。
对于在线问诊平台中的首诊问题,《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时,医师应当掌握患者病历资料,确定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明确诊断为某种或某几种常见病、慢性病后,可以针对相同诊断进行复诊。当患者出现病情变化需要医务人员亲自诊查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终止互联网诊疗活动,引导患者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王鑫月律师表示,《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所规范的对象是医疗机构及在医疗机构注册的医生。但是,平台不一定是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可以和第三方平台进行合作,进行互联网诊疗活动,因此第三方互联网医疗平台的监管仍是灰色地带。
焦雅辉表示,在线疾病咨询和在线疾病诊疗,这两个之间确实有一些交叉,疾病在线的咨询不属于互联网诊疗的范围。互联网诊疗是医生对疾病下诊断的结论,并且要提出治疗方案,按照文件来进行管理。只是提供一些疾病咨询,比如说你这个要少吃盐,或者要注意多运动,提一些这样的建议,没有明确诊断和治疗,这些是属于咨询。如果明确诊断某种疾病,然后告诉患者要吃什么药,或者要到医院做某种治疗,就属于诊疗的范畴,要按照互联网诊疗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邓勇分析称,“问诊”和“医疗咨询”对应不同法律关系,前者对应医疗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后者仅为咨询服务。对于平台方常常试图通过“仅供参考,不能替代医生和其他医务人员的建议”等声明避免法律责任的情况,应当对所谓的“医疗咨询服务”进行实质性判断,即是否以医务人员的名义进行了病情诊断并给出治疗方案,并不是换个名头,即可违反互联网首诊制度。
“好大夫在线月,好大夫在线万名医生在平台上实名注册,直接向患者提供线上医疗服务。
“对我们来说,看病花了不少钱,每一分钱都很重要。让人气愤的是,钱花出去了,购买的服务没什么价值。”王悦说。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公布的《第5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12月,我国互联网医疗用户规模达3.63亿,同比增长21.7%,成为去年用户规模增长最快的应用。
邓勇表示,加强监管,平台要建立严格的资质审查机制,包括平台本身资质与医务人员资质。比如,对平台中存在的冒名、未取得互联网诊疗资质的医师或不具备医师从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审查清理,定时开展医师资格审查活动,对被投诉的医师资格、身份、能力进行重点审查。平台及时办理、维持、更新相关资质,避免出现不存在“互联网诊疗”服务方式的现象。
更多
【央广网评】“高校食堂烤鱼现蛆虫”被立案查处 必须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
网上诊疗是花“冤枉钱”?在黑猫投诉平台,关于互联网线上问诊,医生回复敷衍、不及时、用户付费得不到相应的服务、退款难等问题,投诉数量超千条。根据《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然而,记者在“好大夫在线”和“百度健康”平台体验后发现,明确告知医生是首诊后,依然可以付费成功,医生也正常接诊。但在隐蔽处会标注“仅提供医疗咨询服务”或“回复仅供参考”。为强化“互联网+医疗”法律监管,国家卫生健康委先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从服务内涵、准入、执业规则、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