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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7个月湖北开展涉健康领域广告专项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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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5/14 6:48:46 | 【字体:小 大】 |
dingxiangchengrenshe湖北日报讯(记者汪子轶、通讯员郭姗姗)5月10日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从4月起到今年11月,该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民生暨“涉健康”领域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为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教育培训等民生消费护航,旨在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未经广告审查发布广告;夸大治疗功效,制造容貌、健康、职业等各种焦虑;利用所谓“推荐官”“体验官”等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生活美容机构开展医美宣传;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不应投放的涉健康广告内容;广告内容与审批内容不符;混淆真性与假性近视表述或误导性表述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效果进行营销宣传;声称可以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等食品;校外培训广告制造升学焦虑、假冒“名校”“名师”或违规代言、证明、推荐;职业技能培训广告宣称“好找工作”“赚快钱”“快速取证”“包过”省市场监管局提示,目前一些广播电视和网络广告违背基本常识,将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等宣称能治疗疾病,将普通食品、商品和服务宣传为具有治疗疾病或保健功能欺骗消费者,消费者在收看这些广告时,一定要仔细辨别是否有批准文号。
涉健康民生领域的商品和服务的违法广告,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门户网站和网络平台、印刷品和商品外包装等载体广泛出现。违法广告常在各地医院、药店、商超、学校、培训机构、美容院、养身馆、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居民小区、写字楼等场所发布,在旅游景区、社区、公园、广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市场推销活动,在宾馆酒店等场所开展会议、讲座等营销活动出现。
省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选择具有资质的诚信商家,按需理性消费,避免大额预付款项。如遇侵权,消费者应及时拨打本地市场监管、教育、人社、卫生健康、药品监管、公安等职能部门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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