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ido独占欲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医疗卫生事业作为民生之需,关系着亿万人民的健康和幸福。
护士队伍是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将关注点放在了护士职业发展领域。
加强护士队伍人才专业化培养、形成全社会关爱护士群体的氛围、加快立法全面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围绕如何进一步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代表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助力我国护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据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约2.97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21.1%。
在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北门中医医院常务副院长王遵来看来,老龄化社会的一项重要议题就是健康,而老有所医、医养结合的核心在护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实施护理专项规划、加快护理改革发展等重要举措,全国护士队伍总量以平均8%的增幅逐年增加。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我国注册护士人数达563万人,护士队伍的学历素质和专业服务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但王遵来在调研中发现,当前社会中仍对护士群体存在误解,有些人认为护士只是伺候病人的“服务员”;个别医疗机构也存在“重医轻护”现象,觉得护理项目收费低,不能为医院带来更多收益,进而减少护士数量、压低护士待遇。
针对这些问题,王遵来建议加强正面引导,形成更加关心和爱护护士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与激励机制,提高护士福利待遇,对护士的职称晋升、奖励评优等要优先向一线和基层岗位倾斜,充分有效调动护士积极性,不断提升护士职业荣誉感。
“疾病康复,三分在治,七分在护,护理水平和能力上去了,健康中国建设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党委书记姚建红指出,专科护士是提升护理服务专业化水平的重要力量,他注意到,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开始赋予相关专科护士处方权,我国的一些城市也就此进行了尝试。
“但总体而言,我国在护士使用方面,尚未充分发挥专科护士的能力和优势。专科护士既缺乏统一的认证及再认证标准,也缺乏相关岗位的设置及其配套管理政策和薪酬制度。”对此,姚建红提出了完善专科护士管理体系,增设专科护士岗位数量,优化护理服务层次的建议。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本单位临床专科护理发展需要以及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科学合理为专科护士提供护理查房、护理会诊等工作平台。同时,建议成立国家级专科护士认证中心,全面负责专科护士认证和管理工作,确保专科护士的胜任力达到既定标准和要求。
“授予护士一定处方权是未来护理行业发展的趋势,因为处方权能够让很多高学历护士有更多的职业发展空间,有效减少护理人才的流失。”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岳阳市人民医院门诊部主任胡春莲认为,探索这一机制还需要开设专科护士处方权课程、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健全责任与合作协调机制等一系列保障举措来支持。
作为一名医务人员,姚建红深知护理工作不仅包括打针发药、观测生命体征、观察病情发展、照护患者等基础性工作,也包括很多前沿研究工作,这就对护士的专业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要整体提升护理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就需要整体提升护理队伍的教育层次。”姚建红发现,当前我国护理岗位管理体系与护理多层次学历匹配度仍然不足,要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加强政策和制度层面的积极引导,大力开展继续教育,为现有护士提供学历上升途径,逐步稳妥推进护理教育学历结构的优化改善。
在王遵来看来,护理教育可分为学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三个阶段。他认为,学校教育要大力发展高职教育,在教育中不仅要注重对学生技术的培养,也要加强对学生人文品质的培养;毕业后教育要在培训内容、培训阶段、培训师资队伍、培训效果和考核手段等方面加强完善;继续教育则需要更有效的护理继续教育体制和更完善的效果评价机制,特别要注重老年护理专业课程的设置和专科护士的培养,从而培养一批适老服务、专业技术过硬的护理人才。
王遵来建议通过持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活动、护士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等不断提升护理服务质量,还要发挥优质护理资源的帮扶带动作用,通过下沉或输出管理、培训等方式,帮助提高基层护理服务能力,加快基层护士队伍建设。
2022年3月1日起,医师法施行,我国形成了以医师法为核心、部委规章为配套、政策性文件为辅助的医师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十堰市太和医院副院长李龙倜注意到,当前我国针对护士的立法仍停留在2008年国务院颁布的《护士条例》,难以满足新时代护士工作的需求,她建议加快制定护士法,全面保障护士合法权益。
从事医疗护理行业20多年,李龙倜对护士工作的特殊性有深刻体会,他们常常可能遭受语言暴力、职业歧视等,护士的职业安全亟待得到更有效的保障。
王遵来同样呼吁为护士队伍出台专项立法,建议在国家层面上加快推进制定护士法,用法律来全面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
对于这部法律,李龙倜有着自己的思考。她建议在护士法中明确护士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强化护士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保障护士的职业发展。要通过出台护士专项立法,营造和谐安全的职业环境,提高护士的社会地位,在维护护士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障公民的护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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