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鉴别医疗器械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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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6/12 18:16:59 | 【字体:小 大】 |
魅世青莲全文免费阅读无论我们是否喜欢,广告已深入到生活的每个角落,其中医疗广告比重很大,它们为我们的选择提供了信息,但那些虚假广告会误导消费者,给大家带来损失,为此我们将在“医药普法台”中不断介绍鉴别方法和相关法规。
《广告法》规定:“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媒介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必须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对医疗器械广告的行政审查,是政府对医疗市场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目的是保证医疗器械广告的真实、科学,保证市场正常竞争秩序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无虚假,包括可被常识证明的,如“视保屏”等没有必要的产品和“换肤霜”等;不具备兑现条件的承诺;难以证实的夸大宣传,如“让一亿聪明起来”、“50亿人的健康卫士”。
★无误导:即不能没有法定解释,广告内容、产品实际,消费者的理解三者不一致,如“喝一杯可以满足全天的营养”水、“启动全部脑细胞”等。
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治疗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疗效最佳”、“保证治愈”等;不得含有“最高技术”、“最先进科学”等绝对化语言和表示;不得含有治愈率、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不得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
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利用医疗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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