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祥源惠利超市有限公司被罚款5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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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5/8 3:18:23 | 【字体:小 大】 |
恐龙大战蟒蛇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祥源惠利超市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北京祥源惠利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冷冻南美白虾(带头带客)”,属于预包装食品,该预包装食品的外包装上印有英文的营养成分表,但未标中文的营养成分表,属于未标识营养成分表的行为。当事人于2023年4月23日从供货商北京朋菲商贸有限公司处进货8盒“冷冻南美白虾(带头带客)”,进货价格共计500元。该批次“冷冻南美白虾(带头带客)”共销售1盒,销售价格为115元/盒,剩余7盒当事人已自行下架处理。当事人销售该批次“冷冻南美白虾(带头带客)”货值金额为920元,违法所得金额为115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100元;没收违法所得:1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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