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升级 住院报销比例再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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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8/1 16:27:09 | 【字体:小 大】 |
杰克欧帝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了持续优化医保政策,释放医保改革红利,8月1日起,我市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市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乙类药品费用纳入可报销范围比例,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就医用药费用负担,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首先,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将成年居民、未成年居民在市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由82%、85%,提高到90%、90%。
其次,提高乙类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比例,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推荐目录》的药品除外)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由80%提高到85%。
此次调整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可查看如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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