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捕蛇少年“我没有干坏事,只是在SPA养生馆沐浴!”,云南昆明,发生了一件有意思的案例。李某某因身困体乏,通过手机生活服务平台,找到了一家泡泡浴养生馆,李某某在泡泡浴过程中,民警突然出现,将其控制,后其被行政拘留5日。李某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晚深夜,男子李某回家途中突感身体疲惫,想要按摩一番,于是在美T上搜索SPA商家。过程中,李某发现某SPA养生馆提供有两套服务项目,一套199元、一套299元。
见项目及价格符合自己的预期,李某来到该SPA养生馆,期间因没有找到该养生馆的位置,他还拨打美T上商家预留的电话进行询问。到店之后,女子胡某向李某介绍了套餐299元的服务内容。
之后,胡某将李某带至另一间房间为其提供服务。当李某洗澡而胡某为其擦洗身体时,房门突然被敲响,两人被民警带出房间进行调查。
经过调查,李某、胡某承认前述套餐包括洗澡、全身按摩及前列腺保养,而前列腺保养是指服务。
本案中,李某某虽然是通过手机的生活服务平台,找到了洗浴服务商家,与传统的方式不同。
但是其在选择服务套餐时候,仍是与胡某女当面沟通服务内容,后选择了299套餐,表明其双方达成了性服务的合意。
基于两人的陈述及其他证据,警方认定李某构成嫖娼,遂作出前述处罚。处罚执行后,李某认为当初是警方说自己承认服务便不对自己处理,自己才作出不利于自己的陈述。而证明双方存在服务的只有当事人陈述,不足以证明自己构成嫖娼。
本案实际争议的焦点就在于299元套餐中的前列腺保养是不是指服务。因为李某现在认为自己是正常消费,他之前的陈述可以先放一边,我们可以先看看在案的其他证据。
首先,女子胡某陈述在李某到店后,她向李某说明299元套餐里的前列腺保养就是服务;养生馆的经营者承认店内提供卖淫服务并容留卖淫;当时被抓获的其他违法人员陈述养生馆的经营者向自己推荐了服务。
这时,我们再回头看看李某的陈述。李某辩解自己当时是法律意识淡薄和恐惧才承认存在服务的,但他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知道自己在询问笔录上签字的法律后果。而现在他却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警方存在前述行为,可见其辩解无法被采纳。
基于前述证据,足以证明李某知道299元套餐里含有服务。虽然胡某尚未开始给李某提供该服务就被抓获,但胡某已经开始为李某擦洗身体,说明双方已经着手实施了卖淫嫖娼的行为,由于警方的查获而没有发生。
基于前述事实及规定,法院认为当地警方对李某的处罚没有问题,遂驳回了李某的请求。
常在水边走,哪有不湿鞋?本案的发生提醒我们,违法乱纪的事情千万不能做,这个案子就是很好的事例。一定要尊敬守法,选择正规的项目来做护理身体、滋润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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