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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兰州大学护理学院遴选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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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0/14 16:22:49 | 【字体:小 大】 |
阻止能量传导为有序做好导师选聘管理,明确相关程序,严格选聘要求,保证选聘质量,根据《兰州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2020〕73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印发兰州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要求汇编和进一步做好选聘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校研发〔2021〕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2023年下半年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按照《兰州大学护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选聘要求》(附件1)执行,符合条件者可申报。
1.符合兰州大学护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选聘要求的申请人填写《兰州大学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下载链接:,根据选聘层次和填表说明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将《申请表》和支撑证明材料(学术成果、科研项目与经费入账证明、兼职文件等)提交至兰州大学护理学院,无支撑材料,该项内容视为无效。申请表填写时请注意填表说明和时间期限,过期的项目和成果请勿填写。请注意保持表格样式不修改、不窜页,填错的将返回重新填报,涉及归入导师个人档案,请务必仔细填写。
2.各单位对申请者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提供证明,非校内全职工作人员申请的需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签署同意意见。
3.各单位填写《专业学位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2),加盖护理部公章后,推荐至护理学院。
2.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兰州大学护理学院教学实验楼(兰州市城关区雁西路28号)4楼418办公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文晶;联系电线:护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选聘要求.pdf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1号工贸大厦16层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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