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重生之一错再错为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对国家和医院做出显著贡献的:
2.在突发事件及重大抢救等紧急事件中,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影响者;
3.在各种意外事件发生时,爱护国家财产,见义勇为,保护了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避免或减轻了损失的;
6.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为医清廉,敢于同违纪失职行为作斗争,维护了医院利益, 成绩显著者;
7.在医疗服务中,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群众表扬 的;
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个人、优秀科研工作者、优秀研究生、先进管理者、优秀员、优秀护士等,适当给予奖金奖励。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医院积极向有 关部门或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对受奖人的事迹以发文形式通报全院,并将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晋职、晋升考核聘用依据。
2.医德医风差,服务态度差,经常受到患者投诉,或经常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
3.擅离职守、不服从上级指令,或违规操作、管理不善造成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者;
4.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盗窃财物、贪污或挪用公款、收受回扣、私自收费,或乱收费、 索取病人钱财、私自诊疗手术、出具虚假证明者;
对违法违纪人员给予处罚时,应对其所犯错误事实,认真进行调查取证,调查属实后, 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经济处罚、降职、辞聘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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