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欲风流《指引》明确,药品、医疗器械、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体动物等在使用条件、存储运输、检验检疫等方面有严格要求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
【好的牙Pro】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广告监管领域行风突出问题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三品一械”)的广告审查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广告监管领域行风建设工作的指导。
一是推进“三品一械”广告审查服务规范化。全面贯彻“四个最严”要求,严格广告审查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或者不当行为,保障广告审查质量。
二是推进“三品一械”广告审查服务便利化。持续优化广告审查政务服务,不断深化“跨省通办”工作,加快推进广告审查数据归集,推动实现总局与地方数据共享回流。
三是推进“三品一械”广告审查服务标准化。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编制“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办事指南,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四是规范广告监测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监测责任,不断强化广告监测数据安全管理,持续加强广告监测风险防控,切实防范廉政风险、履职风险。
五是加强传统媒体广告监管。积极推进传统媒体单位广告合规经营提升行动,压实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单位主体责任,不断增强传统媒体广告活动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意识。
六是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开展互联网广告领域治理工作,紧扣直播带货广告、弹窗广告、“软文”广告等新型广告形式,加大互联网广告乱象清理整治力度。
七是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强化跨部门综合监管,着力解决“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和“屡罚屡犯”等突出问题。
八是规范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完善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制度,加强认定评估、考核评估等委托行权行为监管,严密园区工作全链条管理。
九是推进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广告执法水平。
十是提升广告执法效能。组织开展打击“神医”“神药”广告铁拳行动,积极开展跨地域横向协同,加大对违法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的查处力度。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全国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和《全国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统一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广告监管领域行风突出问题排查治理工作,将行风建设同广告监管实践有机结合,以行风治理推动解决广告监管难题,以广告监管工作成效检视行风建设成果。
购买预付卡7日内未消费可退,北京市医疗机构预付式消费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
【好的牙Pro】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组织制定了《北京市医疗机构预付式消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截止到2023年7月11日。《办法》指出,医疗机构采用预付卡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包含概不退款、不补办、解释权归经营者等对患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办法》明确,单用途预付卡是指经营者以预收资金方式面向患者发行的,供患者按照约定仅在经营者及其合作范围内,可以分次兑付商品或者服务的实体凭证或者虚拟凭证。实体凭证包括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载体;虚拟凭证包括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及其他约定信息等载体。
医疗机构应在其官网等信息平台和其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将机构名称、收费标准、退费办法、隐私保护措施、纠纷及投诉处理电话等涉及预付卡管理和使用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预付卡设定有效期限、预收金额较大等对患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医疗机构应当在书面合同中向患者作出风险提示,并保障患者能够完整、充分地阅览。不得在公示的收费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
所有发售预付卡的医疗机构,均应按照要求通过“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服务系统”备案,患者可通过该系统查询已进行预付卡备案医疗机构的相关备案信息。
患者在购买预卡之日起7日内未进行医疗服务的,有权要求医疗机构退费,医疗机构应在患者要求退费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全额退回预付费,患者因付费获得赠品或者赠送的服务,应当退回或者支付合理的价款,确实无法按照原渠道退还的,需由患者确认变更退费渠道。
药品、医疗器械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
【好的牙Pro】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明确了盲盒经营禁售清单,为盲盒经营划出红线,推动盲盒经营者加强合规治理。
《指引》明确,药品、医疗器械、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体动物等在使用条件、存储运输、检验检疫等方面有严格要求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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