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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资产过户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资产已过户至中国医药名下。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3】第46号《验资报告》。
中国医药换股吸收合并天方药业并向通用技术集团、天方集团及医控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中国医药向最多不超过10名投资者(或依据发行时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数量上限)非公开发行股份以实现配套融资
2012年4月27日中国医药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国医药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2年6月27日实施完毕
2013年4月8日中国医药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国医药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50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3年5月15日实施完毕
中国医药向特定对象通用技术集团及其下属的医控公司和天方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行为
中国医药向通用技术集团、天方集团及医控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包括:通用技术集团持有的新兴华康100%股权、三洋公司35%股权;医控公司持有的武汉鑫益51%股权;天方集团持有的新疆天方65.33%股权
本次重组取得所有必需的批准、核准,且中国医药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发行的股票在上证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完毕证券登记手续之日
中国医药向不超过10名投资者(或依据发行时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数量上限)非公开发行股份配套融资
1、2012年4月18日,医控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向中国医药出售其持有的武汉鑫益51%股权;同日,天方集团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向中国医药出售其持有的新疆天方65.33%股权。
2、2012年4月20日,通用技术集团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本次重组相关事宜。
3、2012年5月4日,中国医药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等议案。
4、2012年8月14日,中国医药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5、2012年9月27日,中国医药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等议案。
6、本次重组已获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2]883号)批准。
7、2013年5月2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向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702 号),核准本次重组。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对象为通用技术集团及其下属的医控公司、天方集团。
本次发行股份拟购买的资产为:通用技术集团持有的三洋公司35%股权、新兴华康100%股权,医控公司持有的武汉鑫益51%股权,以及天方集团持有的新疆天方65.33%股权。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为30,366.67万元,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各方同意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前述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中国医药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2年5月5日)前20个交易日的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20.74元/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之前,若中国医药股票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由于中国医药已分别于2012年6月27日和2013年5月15日实施了2011年度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因此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调整为20.29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发行股数约为1,471.25万股。其中,向通用技术集团发行股份的数量约为869.96万股,向医控公司发行股份的数量约为422.75万股,向天方集团发行股份的数量约为178.54万股。若中国医药股票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之前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也将随之调整。由于中国医药已实施2011年度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因此本次发行的发行股数调整为14,966,320股,其中,向通用技术集团发行股份的数量调整为8,849,676股,向医控公司发行股份的数量调整为4,300,448股,向天方集团发行股份的数量调整为1,816,196股。
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通用技术集团、医控公司、天方集团不会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在本次重组中以拟购买资产认购的中国医药股份。
在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如产生亏损,由相应的资产出售方向中国医药全额补足;如产生收益,由中国医药享有。过渡期内的损益的确定以交割日审计结果为准。
1、2013年7月8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3】第4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3年7月8日,通用技术集团已将三洋公司35%的股权、新兴华康100%的股权注入中国医药;医控公司已将武汉鑫益51%的股权注入中国医药;天方集团已将新疆天方65.33%的股权注入中国医药;三洋公司、新兴华康、武汉鑫益、新疆天方均已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2013年7月8日,中国医药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5,924,240.00元,股本为人民币325,924,240.00元。
2、2013年7月19日,中国医药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医药向通用技术集团、医控公司、天方集团非公开发行的14,966,320股股份的证券登记手续已于2013年7月18日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三洋公司35%股权、新兴华康100%股权、武汉鑫益51%股权、新疆天方65.33%股权已过户至中国医药名下,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
许可性经营项目: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有效期至2015年5月31日)。
一般性经营项目:投资;资产经营、资产管理;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国际招标工程;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广告业务;自有房屋出租。
医药研究、科技开发、技术引进、医药化工、医药中间体、医药器械加工制作、对外投资。
综上,本次发行前后,通用技术集团仍是中国医药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未导致中国医药控制权发生变化。
中勤对拟购买资产2010年、2011年及2012年的汇总模拟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勤信审字【2013】第212号计报告。根据该报告,拟购买资产的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发行后,预计本公司的资产与收入规模将有所提升,盈利能力将获得增强,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资产质量以及增强本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在研发、制造等医药工业领域的实力将获得增强,而本公司医药商业的销售网络也将得到进一步巩固,进一步拓展全国的布局。本次发行是本公司向实现打造以国际化为特色、以完整产业链经营为发展模式的工商贸一体化、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领先医药企业的战略目标迈出的重要一步。
中国医药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按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先后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财务年报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交割情况的法律意见书》及《关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事宜的专项核查意见》;
5、《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申请文件。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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