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子别逃了刘冬颖 黑龙江大学文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首届全国百名优秀社科普及专家;兼任中国历史文献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屈原学会理事、中国诗经学会理事,主持两项国家社科基金以及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主讲慕课《论语》人生课堂在“全国地方高校优课联盟”上线。图片由演讲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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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中国古代史,王朝更替频繁,帝王将相走马灯般地变换,你方唱罢我登场。但却有一个人,从2500年前的春秋末期开始,历朝历代都受到了从官方到民间的推崇,这个人就是孔子。一部记录其言行的《论语》,也被神化为可以“家天下”的经典。在不断被尊崇中,孔子从一个现实生活中真实、洒脱的人,变为光辉万丈的圣人。只有让孔子走下圣坛,了解他在社会生活中作为一个人的态度,才能还原他的真实与丰富,让孔子的智慧成为我们现代人人生路上的指引。
中国是礼仪之邦,礼仪是怎么来的呢?并不是从祭祀、国家大典的隆重场合来,而是从饮食起源的。儒家经典的《礼记》明确指出:“夫礼之初,始诸饮食。”一生以建构礼乐文明为己任的孔子,自然对于饮食礼仪高度重视,餐桌就是他除杏坛之外的另一处课堂。
对赖以生存的食物,孔子认为,人一定要心怀感恩与敬畏。我们在《论语》中就看到,孔子每次吃饭都要行祭礼。祭祀什么?
我们可能会想,假如就一个人,吃点咸菜和剩饭,还要举行祭礼吗?这是不是就可以免了?
这就是孔子的伟大之处。即使他吃的是非常简单的粗米饭、蔬菜汤,吃饭前也要把它们取出一些来祭祀,而且表情要像斋戒时那样严肃恭敬。这也促使我们现代人去反思——对赖以生存的食物,我们有没有心怀感恩?
鲁国有一个人家里很穷,平时吃的饭都是在粗糙的陶盆中煮成的,他自己吃起来觉得非常香,于是感到很自豪,便赠送了一些给孔子。孔子非常庄重地接受了这些食物,而且很感动、很高兴。孔子的弟子对此看在眼里,非常不理解,于是就问孔子:“老师,您接受如此粗劣的食物,为什么还这样高兴呢?”孔子回答说:“他给我的食物确实很粗劣,味道不好。我感到高兴的原因是,他虽然贫穷,却没有把我给忘了,他吃到味道好的食物时,还能想到要分给我。这是一种亲近之情。所谓礼薄情意深,就是这个道理了。”
孔子还提出了几个著名的“不食”,涉及饮食卫生的原则和鉴别食物的卫生标准:“鱼馁而肉败,不食”,鱼和肉都腐烂变质了,不能吃;“色恶,不食”,食物的颜色变难看了,不吃;“臭恶,不食”,食物有些变味儿了,不吃;还有“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乡党》)没有烹调好的不吃,不该吃饭的时候不吃,肉切的方向不对也不吃,没有合适的调味料也不吃。
这些“不食”,是孔子提出的饮食卫生标准,其中任何一条都关系到身体健康,关乎生命——没有烹调好的生冷食物可能会引起消化不良;不是饭点不吃饭,能培养规律饮食的习惯,促进消化吸收;熟悉做饭的朋友都知道,肉切的方向不对的话,咬不动,咽到肚子里也不消化,会胃疼;没有合适的蘸料不吃肉,是因为当时没有现在的烹调技术,肉一般都是涮着蘸料吃,不蘸酱的话,什么滋味也没有,非常不好吃。孔子还特意强调“不多食”,强调饮食要有节制,也就是我们今天说的“八分饱,刚刚好”;而且在吃饭的时候不能随便聊天、谈论问题,“食不语”(《乡党》),因为讲话会影响咀嚼食物及消化液分泌,不利于食物消化吸收,说话还可能会喷溅出食物渣儿,既不卫生又失礼。2500多年前,孔子就提出这么多“不食”的主张,是难能可贵的。在平均寿命三十几岁的春秋时期,孔子能活到七十三岁,已属高龄了,这与他重视饮食养生之道有着直接的关系。
仅仅注重饮食卫生,对一个人的身体健康来说只是基本的。孔子还强调营养要均衡,只有营养均衡,身体才能棒棒的。怎么才能做到营养均衡呢?孔子认为主食是养生最重要的食物。对于主食与副食之摄取比重,孔子说:“肉虽多,不使胜食气。”(《乡党》)指出作为副食的肉类,摄取量不应该超过主食。在看似平常的一餐一饭中,孔子却倾注了非比寻常的智慧来规范,无论是身体健康,还是礼仪修养,都对整个中华民族饮食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孔子所开创的儒家思想,不是高高在上的道德律条,而是非常具体的生活哲学。《论语》第十篇叫作《乡党》,里面说到孔子的种种举止行为,可以看出,他的日常生活是很讲究礼仪的。在那个时代,这就是一种文明。这种礼仪文明体现在孔子行为举止的方方面面,甚至是存在于孔子的衣柜中。先看《论语》中记录的孔子本人在服饰穿戴上的讲究:
君子不以绀緅饰,红紫不以为亵服。当暑,袗絺绤,必表而出之。缁衣,羔裘;素衣,麑裘;黄衣,狐裘。亵裘长,短右袂。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狐貉之厚以居。去丧,无所不佩。非帷裳,必杀之。羔裘玄冠不以吊。吉月,必朝服而朝。(《论语·乡党》)
弟子们特意当成重要言论和行为在《论语》中记录下来,可见孔子对衣着的重视。
一是穿戴要符合社会礼俗。“君子不以绀緅饰”,就是不用深青透红或黑中有红的布做衣服的领子与袖子。因为“绀”是斋戒时服装的颜色,“緅”则是丧服的颜色,平常随意使用不符合礼仪。“红紫不以为亵服”是说不用红色和紫色的布做便服。在孔子时代,红色和紫色不是正色,“红”的正色为“赤”,“紫”的正色为“玄”。赤和玄都是在重大礼仪场合使用的颜色,红色和紫色与这种贵重的颜色相接近,也就连带被重视,所以不用作家居服的颜色。如果穿了红色或紫色的家居服,就是违反了“礼乐”文化。
二是讲究穿衣服要分场合。着装一定要适合客观环境的需要,要做到“朝服而朝”,在上朝时,一定要穿上朝服,只有穿上了朝服,才能去拜见国君,这表示对君主的尊重。上朝和参加祭祀仪式时穿的礼服,要宽袍大袖,会增加礼节仪式中的美感;平常穿的衣服必须要勒紧、束紧,这样会比较利索;穿羔羊皮袍和带黑色的礼帽就不能去悼念死者,因为羔羊皮袍和黑色的礼帽是在正式场合穿的,不能吊唁时穿;凡是斋戒祭祀,一定要穿着布浴衣去洗澡。在孔子的时代,棉花这种农作物还没有传入中国,没有棉织布,丝绸极少,是贵族穿的,一般人老百姓都穿葛麻织物。大热天的在家里穿葛布单衣,比较通风凉快,可是出门去,就有透露之嫌了。因为葛布的经线和纬线都比较稀疏,方便夏天时穿着透气散热。但这种质地稀疏的葛布易于造成今天所谓“薄、透、露”的透视装效果,而被认为是“有伤风化”的,所以必须套上外衣才外出。
三是讲究色彩搭配和谐。“缁衣,羔裘;素衣,麑裘;黄衣,狐裘”,高贵的裘皮衣要搭配和谐色调的罩衣,才能显现出高贵典雅的气质。黑色的外套要配羊羔皮做成的皮袍,穿素白色的衣服要配上小鹿皮做成的皮袍,穿黄色的衣服要配上狐皮做成的皮袍;家居所穿的皮袄要比一般的衣服长一些,右边的袖子却要短一些,是为了在家穿着舒适,也做事方便。为什么孔子有这么多件裘皮大衣呢?都是什么场合穿的呢?这些皮大衣都是在礼仪场合穿的,“缁衣,羔裘”是朝服,上朝穿的;而在接待其他诸侯国使者、宾客时穿的礼服,是“素衣,麑裘”;“黄衣,狐裘”,黄色外套配狐狸皮袍是家居待客穿的。
孔子重视服饰礼仪,不只说说而已,而是身体力行的。《论语》中说:“疾,君视之,东首,加朝服,拖绅。”(《乡党》)有一次孔子病了,国君来探视,他无法起身穿朝服,这似乎对国君不尊重,有违于礼,于是他便马上头朝东,把朝服盖在身上,连那束在腰间的大带也要搭在朝服上,丝毫不能马虎。古人的卧榻一般都设在南窗的西面,国君来,从东边台阶走来,所以孔子面朝东来迎接他。这反映出孔子即使在病榻上,也不会失礼于国君。生病卧床是如此,正规上朝就更不用说了。因为孔子坚信,服饰符合礼仪就是表达敬意。
假如我们穿越回春秋末年,是一个想要求学的年轻人,在那个时代,该选择去什么样的学校,找什么样的老师来学习呢?
你会很遗憾地发现,很难找到合适的学校就学。那时候的学校都是官办的,“学在官府”(《周礼》),只有贵族家的孩子才有学上。可是不上学,没有文化储备,是很难出人头地的。对生活在孔子时代的人来说,想要参与社会政治并且取得一定社会地位,就要学会“六艺”,就是礼、乐、射、御、书、数这六门功课。要熟悉当时的各种礼仪;要会演奏乐器,并了解到好的音乐对道德的提升作用;还要掌握射箭技术;会驾驭马车;会写字;会计算。而“六艺”只有在贵族学校才能学到,普通老百姓家的孩子根本没有学习机会。因为学校教育是贵族特权,这样的学校根本不会收下一个贫寒人家的孩子入学。年轻学生们对知识渴求的欲望非常强烈,到底到哪里能找到一位老师可以向他学习呢?
听说在政府的官学之外,鲁国的孔丘自己创办起了“私学”,就是私立学校,只要是有志于学的年轻人,他都愿意收为学生,教授学生“六艺”。年轻的学生们就是在这个渴求学校而不得的状态下找到孔子老师的。
跟孔子这么好的老师学习,有一个问题大家可能会很关心,就是跟孔子学习收学费吗?
收费,但是特别便宜。孔子说“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论语·述而》)。“脩”是肉干,“束脩”就是十条肉干。意思是“只要主动给我一束干肉以上作为见面礼,我就不会不教他”,这一束肉干,仅仅是十条干肉,恐怕也是中国数千年间学生拜师礼中最微薄的吧?孔子把这个可以决定人一生、影响人一生的教育大门的门槛,放得空前之低,就是为了“有教无类”,让所有人都有学习机会。可能有的朋友会问,孔子是喜欢吃腊肉吗?一定要“束脩”?这十条肉干,也就是束脩,孔子也没有放在心上。孔子在意的是,学生拜师,要有一定的礼仪,通过“束脩”这个礼仪,增强师生之间的情感、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
没有。尽管后代对孔子的教育事业评价得极高,可孔子却是在艰难中承受了办学中可能遇到的一切难题和麻烦。孔子办的是私学,没有国家经费,没有财政拨款,收费又极其低廉。由此可见孔子办学条件的简陋与艰难。如果给孔子当时的身份来定性的话,可以说他是中国最早的民办教师。在其私学创办伊始,就明确提出“有教无类”的教育方针,具体地说,凡是到了可以接受教育的年龄,不论贵贱、贫富、族类、国别、老少等等,都一律给予平等教育。
据《史记》记载,有三千人之多。孔子周游列国,随时收徒,走到哪里哪里就是课堂。中国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朝代,不论谁当皇帝,都尊奉孔子为“万世师表”。中国文化史上推崇孔子为“素王”,没有土地、没有人民,只要文化存在,他的地位就永远存在。如果拨开历朝历代对孔子有意无意的神化,直接走入《论语》,我们便会充分地感受到孔子作为中国第一位民办教师,对于教育的热情,以及他高超的教育艺术、高尚的人格和丰富的情感。
人类要想生存、发展,在社会生活中,首先要学会认识自然,顺应自然规律,让自身与外物、内心与环境相和谐。孔子的仁爱思想,不仅表现在“爱人”,而且也体现在爱一切有生命的“物”上。他曾说过:
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
人们对孔子的这段著名诗论非常熟悉,但是对最末一句“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关注得不多。我想孔夫子这句话的本意有二:一是多识草木鸟兽,便于对人们进行“《诗》教”,即审美教育。因为要多识草木鸟兽,就要亲近自然、观察自然,进而受到大自然的净化和熏陶,使内心变得纯洁、丰富而富于美感。二是多识草木鸟兽的过程,也就是进行生态教育的过程。在这一个过程里,人不仅能了解物种的某些特征和规律,也知道了人所置身的生存环境原来是由众多物种共同营造的,进而对其他物种会产生同情和爱护之心。
孔子设坛授徒,经常带领众弟子徜徉于山水之间,在大自然的怀抱里培养美感、增长知识、抒情言志。一次,孔子与子路、曾晳、冉有、公西华等弟子畅谈理想。子路的理想是治理一个大国,冉有谦虚一点说想管理一个小国,公西华则想做一名司仪。他们三人的志向抱负都很宏大,但孔子并未作出评价。相比之下,曾晳的志向就微不足道了,他说:“暮春时节,穿上新做的春衣,与五六个朋友带着六七个孩子,到沂河里洗个澡,再到舞雩台上吹吹春风,然后唱着歌回家。”然而,就是这段看似没有宏大抱负的话,却得到了孔子的赞同。这就是《论语》中著名的“侍坐章”,孔子将自己的志愿、理想、追求,都融入对滔滔春水、煦煦春日的感喟之中,表明他对山川草木有着天然的亲近和喜爱之情。孔子还曾说过这样一句话:“道不行,乘桴浮于海。”(《论语·公冶长》)意思是说,如果自己的政治主张不能得到实施,就宁愿泛舟海波之上。这既体现了他洒脱的一面,也有把失意寄托在自然山水之上的情怀。
孔子所开创的儒家思想,不仅对山水寄情深厚,同样也对世界上所有的生物充满了仁爱之心。《论语·述而篇》记载:“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孔子不用大网横断流水来。用这个法子钓鱼,孔子觉得于心不忍;“弋不射宿”的意思是,晚上已经归巢了的鸟,孔子就不去射它了。这都是为了保护尚未长大的小鱼小鸟,在当时一定是异于常人之举,才被其弟子极为珍视地记录下来。
尊重万物的思想,具体落实到对待动、植物上,表现为“时禁”的观念,即动植物不到成熟之时,不得渔猎和砍伐。《礼记》记载,孔子曾明确指出:牛、羊、猪、狗等牲畜,都是上天的恩赐,是人类的朋友,不论诸侯、士大夫,还是普通老百姓,没有特殊情况,就不要随意宰杀它们。针对滥伐滥猎、肆意破坏生态的行为,孔子厉声断喝:“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礼记·祭义》)如果不在合适的时候砍树、杀野兽,就属于不孝行为。直接把滥杀滥伐与不孝画上了等号!孔子并不反对适时适度地利用动植物,他是要把这种利用约束在合情合理的范围内。人类为什么能生存?因为大自然养育我们。大自然,就是我们人类的衣食父母。对大自然不尊重、撒泼放肆,不是“不孝”是什么?
孔子一生爱树,他在自家的院落中筑了一个土坛,坛前栽有几棵银杏树,就在自己家的院落里领着同学们边弹琴边讲课,和学生一起研讨学问。银杏树结果特别多,孔子是想以银杏的多果实,预示着弟子满天下。孔子去世后,弟子们思念恩师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在其墓前种树。由于孔子弟子众多,且来自当时各诸侯国,大家都各自带来本土的树种树苗种在孔子墓前,孔子墓园里的树木,不仅数量多,树种也丰富,很快就郁郁葱葱了,被称作“孔林”。孔子子孙亡故后也大多葬于孔墓旁,孔家后人继续种树,到今天已有树木10万多株,其中古树万余株,成为一座茂密的人工森林。从多识鸟兽草木之名出发,到尊重自然,并亲手植树,惠泽后人,可以说,这是一场由孔子发起并持续了2500年的植树造林运动。我们今天的中国人还将继续下去。
在孔子所处的时代,“音乐”是“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之一,是一个知识分子的必修科目。但孔子对音乐的态度,已经超过了对必修课的重视,而当作是生命的喜悦。在各种文献记载中,我们都能看到孔子弹奏乐器,他会击磬、鼓瑟、弹琴、唱歌,还会作曲、编曲,更能从理论高度把握音乐。而且,孔子在设坛授徒、讲解《诗经》《仪礼》等经典时,也常用乐器帮助学生加深对经典文句的理解。在自己观察社会、思考问题,以及表达细致的感受时,孔子更要弹奏乐器。
因为在孔子推崇的周代礼仪中,音乐是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孔子喜欢“乐”,就是喜欢“礼仪”!
孔子毕生热爱音乐并潜心钻研,“三月不知肉味”的故事最能说明孔子与音乐的深厚渊源: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述而》)
这里的“三月”不是三个月的意思,而是泛指很长一段时间。孔子在齐国听了《韶》乐,如痴如醉,大赞《韶》乐尽美尽善,居然因此几个月不知道肉是什么滋味。千古名曲《韶》乐是圣贤君主舜创制的乐曲,孔子喜欢《韶》乐,一是因为《韶》乐美妙无比;二是孔子听《韶》乐,对古代贤君舜治理天下的仁爱思想有无尽的向往,所以才“三月不知肉味”。
孔子虽然一生坎坷,但他是爱音乐的人,从来不觉得人生辛苦,他的生活也因音乐而充满情趣,无比精彩。《论语》中说:
孔子听到别人唱的歌特别好听,就一定要请对方再唱一次;他学会后,便按人家的旋律创作一首歌来唱和。除了参加葬礼外,孔子几乎天天都要弹琴唱歌,哪怕置身荒郊野外,在陈国和蔡国之间,断粮7天时也不例外。当时弟子们都饿得失去了对人生的所有乐趣,可孔老师还能弹琴,用琴声鼓舞学生们,真令当今的音乐“发烧友”汗颜!
孔子最常唱的歌,就是《诗经》中的诗篇,《诗经》中的诗,全部都是配乐的唱词。孔子对《诗经》的音乐和文辞都非常喜欢,多次在《论语》中高度评价。他曾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孔子认为《诗经》各篇的内容都是合乎伦理道德的,是道德与艺术完美合一的最佳文艺表现形式。《诗经》305篇,孔子最爱的就是第一篇《关雎》:
我们都知道《关雎》是情诗,“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很多年轻人都非常喜欢。那孔子为什么会喜欢《关雎》这首情诗呢?因为孔子认为《关雎》这首诗“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快乐而不至于毫无节制,悲哀而不至于伤害身心,在情感的抒发上有合乎规范的节制。孔子提倡中庸之道,凡事讲究适度,避免过激,在感情表达上也是如此,所以他特别喜《关雎》。在孔子看来,音乐言说着心声,好的音乐会指引人心向善,在寓教于乐中使人获得心灵的净化与升华。孔子提倡“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就是希望年轻学子要用诗歌来激励志气,用礼仪作为做人的立脚点,用音乐来完成人生修养。作为划时代的音乐教育家,孔子3000弟子中有72人精通六艺,当然也就是精通音乐。这极大地影响了他的学生的从政思想。孔子是我国将音乐列于美学教育的第一人。
为了推行礼乐文明,方便后来人学习高雅的古代音乐,孔子晚年非常重视对音乐文献的收集、整理和研究。2500年前,公元前484年,孔子结束了长达14年的周游列国后,从卫国返回鲁国,开始了对古代文化和音乐典籍的修订和整理工作,并取得了卓越的成绩。在孔子生活的时代,《诗经》中的所有诗都是可以“歌”的。对于这些“诗”,孔子都要边弹边唱,重新编曲,而且曲调力求符合《韶》《武》《雅》《颂》之类的古代高雅音乐。这样,多年来混乱不堪的古代乐谱得到了很好的厘正。从此以后,古代规范的礼乐之道就可以得到正确地传述了。这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大工程。
可以说,孔子的一生都与音乐相伴随,音乐,也见证了孔子艰难而又充实的一生。公元前479年,身高两米左右,一直重视饮食之道、精力充沛的孔子终于感到疲倦了,他知道自己来日无多,即将离开令他亦悲亦喜的人世间,内心的情感如同奔流的乐曲,在心中回旋、激荡。他倚着门框,面对着绚烂而沉静的夕阳,感伤地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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