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花蜜露10月12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江苏消保委”,原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发布的一份酱油产品比较试验报告显示,120个酱油样品,有29个样品不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其中,超7成酱油检出了增鲜剂。这份报告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主要原因是
江苏省消保委发布的比较试验报告显示,在本次抽取的120个酱油样品中,有23个样品营养成分标示数值与实际检测数值不符。其中,标称李锦记牌锦珍生抽样品、标称美味思牌本酿鲜特级生抽酱油样品、标称珠江桥牌草菇老抽样品等9个品牌的钠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报告显示,李锦记的锦珍生抽不符合标准情况,钠含量限制≤7536.00mg /100ml,实测值钠含量已达到8748.75mg /100ml。而在锦珍生抽标签营养成分显示钠含量为942mg/15ml,换算一下,是6280mg/100ml。也就是说,锦珍生抽钠含量超标。
可是,对于江苏省消保委的报告,李锦记和海天味业方面给出不同说法。从去年开始公司就针对此次检验结果多次与江苏消保委沟通,要求对抽样产品进行复检,但未获同意;随后公司将同批次产品送到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检测,结果显示钠含量合格。
李锦记官方在回应中提到,当初已将第三方检测结果反馈给了江苏省消保委。而时隔一年,江苏省消保委将本次比较试验报告发布出来,对李锦记的不合格情况并没有撤销。
不过,江苏省消保委宣传工作人员证实,在该报告公布之前,李锦记确与该委协调过。该工作人员说:“我们只针对自己抽检的样品负责。”
10月15日,李锦记公司相关人士已经于当天上午就相关异议与江苏消保委进行沟通,得到的回复是“如果存在异议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申诉。”
另一方面,江苏消保委宣传处工作人员解释:“就李锦记公司提出的异议,已经在报告最终发布前与他们沟通过,其余情况暂时不便回应。”
江苏省消保委称“2017 年 1 月份生产的一瓶海天 500ml 生抽酱油营养成分表中蛋白质营养成分(NRV%)含量计算有误,标识与实际检测结果不符合”。
针对此事件,海天味业10月15日发布声明称,被点名的原因是该瓶生抽蛋白质NRV%为1.5%,而标签仅标识为 1%。由于蛋白质是对健康有利的营养成分,标签上的标示值低于计算值并不构成产品品质问题,更不是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可放心使用产品。
就在10月15日,A股上市公司海天味业(603288,SH)股价早盘一路走低,最大跌幅超过了7.5%,但午后震荡回升,最终收跌3.98%。
针对无安全问题的这一说法,南京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教授黄明表示认同,但他指出,营养成分表应当真实反映营养成分,要根据实际含量来写,“所以标识与实际检测结果不符还是有问题的,海天被点名没点错”。
业内人士表示,酱油中的钠元素主要是以钠盐的形式存在,也就是说,钠含量高的酱油,相对来说咸味更重。研究表明,过多摄入钠盐会对人体造成危害,易患心血管疾病、高血压、脑中风等疾病。“但钠盐是餐饮中必备的调味品,放量多少,食用者会根据自己口味进行调整。生产者应当在标签中注明酱油中钠含量大小,以供消费者选择”。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深刻变革时期,从食品行业来说,正处于从保障食品供应转向保障食品安全的过程中。食品产业层次不高,生产经营单位规模小、数量多、分布散,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缺乏法律意识和道德约束。面对这些情况,我们的制度设计和手段仍然有许多不适应。
监管体制缺陷。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的是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对食品进行监管的部门多达15个,难免出现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多头管理的问题,容易产生“人人都管事、事事无人管”的监管盲区。
执法问责不严。法不足畏往往使一些人唯利是图、知法犯法。如对不法企业的经济处罚,2011年以前上限为“货值金额十倍以下”或“十万元以下”罚款。在实际执法中,以罚代刑时有发生。
监管能力不足。与食品安全严峻形势相比,监管能力还存在不少“短板”。如监管人手不够,执法装备匮乏,仅“眼观目测”难以发现安全隐患;安全标准、检验检测、风险监测等技术体系还不完善,很难做到事前防范、科学管理,时常出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