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贼王770负责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研究预测重大疾病的流行规律和趋势,拟定并实施预防控制方案。
2、承担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中毒和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置、评估和救灾防病的应急准备工作,承担着霍乱、登革热、艾滋病等39种法定传染病和非传染性疾病的监测和防治。
3、实施辖区免疫规划方案与计划,负责为辖区适龄儿童计划免疫和健康人群免疫接种。
4、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全市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信息。
5、组织开展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卫生学评价;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食品、职业、放射、环境、病媒生物、土源性线虫等领域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和预警工作,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预防控制相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6、开展传染性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中毒事件致病因子调查、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检测,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执法提供技术支撑。
7、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与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指导、支持和服务;参与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的法规、规章、标准以及规划、方案的制订。
8、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公众不良健康行为进行干预,促进公众掌握自我保健与防护技能。
9、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委托,承担卫生监测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等工作。
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急性传染病防治科、免疫规划科、艾滋病防治科、公共卫生科、检验科、健康教育和信息管理科、应急办公室、消杀科、皮肤性病防治科10个股级职能机构。
万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40.26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320.1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127.85万元、上年结转192.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320.13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21.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1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万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7.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0.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拨款较上年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万元,占9.77%;卫生健康支出1121.03万元,占84.92%;住房保障支出70.10万元,占5.31%。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4.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81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较上年增加,相关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相关其他优抚支出(项)预算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699.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8.0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项)2023年预算数为189.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8.14万元,主要是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市级配套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2.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51万元,主要是2023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8.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8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较上年减少6人,相关事业单位医疗(项)经费预算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20.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27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较上年增加6人,所以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数较上年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0.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11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项)缴费基数较上年增加,相关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万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038.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9.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通讯补贴、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59万元,主要包括:水费、邮电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等。
(一)万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2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2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60%。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公务车保有量6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万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万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万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万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2640.26万元。
万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320.1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92.28万元,占14.57%;经费拨款收入1127.85万元,占85.43%;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3.16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较上年增加93.13%。
万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132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8.85万元,占78.69%;项目支出281.28万元,占21.31%。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3.1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资金今年使用;二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三是项目支出中公共卫生经费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2023年万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万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3年万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127.8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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