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医械广告审查办法又要更新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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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2/14 23:10:24 | 【字体:小 大】 |
培训师孙浩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在法律效力层级上属于部门规章,与现行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5号)属于同一个层级,因此二者存在替代关系。一旦其发布实施,医疗器械广告需符合的主要法律法规将相应更新:
2、仅允许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医疗器械证件持有者申请广告批准文件,不再允许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申请广告批文;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和建议。
3、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邮编10005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并在信封上注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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