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唤觉醒任务近年来,益生菌有益于健康的理念已被消费者所接受,各类产品迅速进入千家万户的生活,其中又以活菌型产品最受青睐。与此同时,也给消费者的认知带来了挑战。比如,有的消费者就认为“活菌型固体饮料和益生菌类保健食品都一样”。那么,它们到底一样不一样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要了解“活菌型固体饮料”和“益生菌类保健食品”有哪些相同和不同之处。我们先来看看食品的定义:“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从定义我们不难看出“活菌型固体饮料和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的相同之处:都是食品。但是,请大家注意,虽然都是食品,但它们又各属于不同的食品:“活菌型固体饮料”属于普通食品;“益生菌类保健食品”属于特殊食品。那么,“普通食品”和“特殊食品”又是如何界定的呢?
第一,普通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为一般人所食用,人体从中摄取各类营养素,并满足色、香、味、形等感官需求也就是说,它是用来维持生命的;
第二,特殊食品特指“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也就是说,它是具有特殊用途的;
第三,保健食品可以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不得对人体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也就是说,它是用来维护健康的。
“益生菌类保健食品”要经过严格的功能试验评价,具有明确、稳定的功效,可以声称其具有某种保健功能,而“活菌型固体饮料”作为普通食品则不需要进行功能试验评价,因此不允许声称功能,如果声称功能则是违法行为。
益生菌类保健食品:拥有“小蓝帽”标志;标识“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标明“标志性成分”、“摄入量”等等。活菌型固体饮料:应符合GB 7718和所用菌种相关规定中对不适宜人群的标示要求。
“益生菌类保健食品”使用菌种(株),必须是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可用于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的菌种(株),且具有充足的研究数据和科学共识支持其具有保健功能。“活菌型固体饮料”使用的菌种(株),为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公布的允许用于固体饮料的即可。
“益生菌类保健食品”:必须做安全性评价和功能性试验等;按照《保健食品注册申报流程》申报和审评,获得批准文号方可正式投产销售。“活菌型固体饮料”:按照普通食品要求,申请并获得生产许可证后即可投产销售。
从以上的对比我们不难得出如下结论: “活菌型固体饮料”和“益生菌类保健食品”虽然都是含有活菌的食品,但一个是普通食品,一个是保健食品,它们执行不同的管理规范和要求,具有不同的作用和消费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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