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个子迈克辽宁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9月开始,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具体报名相关条件要求详见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审核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2019年上半年起,报考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的新生,不具备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关于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50号)。
1.护理学(专升本)专业限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
2.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具有医学类、药学类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学员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
3.中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中药学、中医学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其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
4.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的在职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和武装警察报考(《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公安管理专业、刑事侦察专业本科和组织公安干警参加学习的通知》考委〔199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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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的辽宁省自学考试即将拉开序幕。自学考试的考生,因出国、就业、继续学习及其他原因,需要开具相关的证明,省招考办开具毕业证明、成绩证明、在考证明的规定如下:
沈阳市2013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考籍转移和2014年4月份自考报名、2014年上半年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自考实践课程考核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沈阳本地宝为你汇总报名手续。
2014年上半年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自考实践课程考核报名工作即将开始。而今年上半年也添加了新的专业,各位考生可以查看是否有自己钟爱的专业,注意报名时间。
2014年辽宁省自学考试方式出炉,自考,即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沈阳本地宝为你解答自考专业的课程的考核方式。
沈阳建筑大学2014年考研成绩查询已开通,各位考生可以点击文中图片进行查询。
辽宁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9月开始,新生注册起止时间及官网入口详见全文。
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发布了辽宁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须知,要求考试需按要求填写好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详见正文。
根据全国考委和辽宁省招考委的有关规定,结合辽宁省自学考试实际,特制定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1上半年辽宁自学考试报名信息。
辽宁省2021年上半年理论课考试时间为4月10、11日,相应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已公布,本文为带大家整理了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开考专业、报名方法等信息。
2021年辽宁省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已公布,本文为大家整理了开考专业中专科专业、专升本专业的具体内容。
根据全国考委和辽宁省招考委的有关规定,结合辽宁省自学考试实际,特制定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本文为大家整理了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详见正文。
辽宁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报名工作将于9月开始,新生注册上传照片要求详见全文。
2023沈阳高中录取分数线年沈阳中考录取分数线辽宁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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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9月开始,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具体报名相关条件要求详见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审核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2019年上半年起,报考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的新生,不具备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关于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50号)。
1.护理学(专升本)专业限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2.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具有医学类、药学类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学员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
3.中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中药学、中医学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其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4.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的在职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和武装警察报考(《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公安管理专业、刑事侦察专业本科和组织公安干警参加学习的通知》考委〔199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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