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工商部门提醒:警惕医药广告七类“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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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2/29 1:09:26 | 【字体:小 大】 |
娱乐百分百20130221荆楚网(楚天金报)昨日,武汉市工商局针对近来江城市场上频发的各类医药广告“陷阱”,发布今年第19号消费警示: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广告有7大陷阱,购买应警惕。
近日,汉口肖女士一连两次购买一种治粉刺痤疮的喷剂,均使用无效。当她按商家的广告承诺,要求“无效退款”时,商家却不履行约定。经工商查证,该商家属无证经营。
第一:卖弄“概念”。利用消费者缺乏医药专业技术知识的弱点,故意以专业术语(或陌生英文)对产品成分做玄乎的表述。
第二:以不科学的断言或保证来表示功效。如“药到病除”、“根治”、“安全预防”、“完全无副作用”等。
第六: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专家、患者的名义、形象对药品性能进行证明。
武汉市工商局商广处处长彭琳表示,这7类“文字陷阱”均是我国广告法律明文禁止的。它们均存在明显的违背科学规律、极具欺骗性等特点。消费者在购买7药品时,如发现药品存在上述任一情况,就应提高警惕,以免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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