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射网 另类酷文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
答:目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11项内容。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答: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考虑政府财政的最大支持能力,先确定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经费补偿标准。在此基础上,国家找出对居民健康影响大、具有普遍性和严重性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根据居民的健康需求、实施健康干预措施的可行性及其效果等多种因素,选择和确定优先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努力做到把有限的资源应用于与居民健康关系最密切的问题上,使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取得最佳效果。
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指每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性别、年龄、种族、居住地、职业、收入,都能平等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以理解为人人享有服务的权利是相同的,居民在可以需要获取相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时,机会是均等的。但是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必须得到完全相同、没有任何差异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前国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很多内容是针对重点人群的,如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因此,均等化并不是平均化。
答: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是城市或农村、户籍或非户籍的常住人口,都能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不同的服务项目有不同的服务对象,可分为:①面向所有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服务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②面向特定年龄、性别、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预防接种、孕产妇与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管理等。③面向疾病患者的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等。
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具体实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接受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管理,合理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可以按照政府部门的部署来提供相应的服务。
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规定的服务内容由国家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所需经费由政府承担,居民接受服务项目内的服务不需要再缴纳费用。
答:2011年,各级政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人均25元,全国经费补助总额达到325亿元。人均补助标准比2009年的15元提高了10元,主要用于扩大服务覆盖人群以及增加服务项目和内容。今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经费补助及其项目内容还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等适时进行调整。地方政府可结合当地实际,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和经费补助标准。
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我国13亿人口,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息息相关。实施项目可促进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可以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可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服务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起维护居民健康的第一道屏障,对于提高居民健康素质有重要促进作用。
答:居民健康档案是居民健康状况的资料库。记录着居民疾病家族史、遗传史和生活、工作环境等状况。从出生开始,记录着新生儿、婴幼儿、学龄前其的生长发育、健康状况与预防保健管理信息;妇女人生各期,特别是怀孕期的健康管理信息;老年人健康管理与各时期患病时的医疗保健信息,等等。总之,健康档案应是陪伴居民终生的全面、综合、连续性的健康资料,它详实、完整地记录居民一生各个阶段的健康状况以及预防、医疗、保健、康复信息。
答:所有城乡居民,凡是在社区居住半年以上的,包括户籍及非户籍人口,都可以在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申请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答:对于居民个人,建立健康档案可以了解和掌握本人健康状况的动态变化情况。居民看病时,医务人员通过查看健康档案信息,可以了解居民的健康状况,存在的危险因素,所患疾病的检查、治疗及病情变化情况,从而,对居民的健康状况作出综合评估,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进行有针对性的的健康指导,更好地控制疾病的发生、发展。健康档案还将逐步实现计算机化管理,到那时,居民无论是在基层医疗机构还是到大医院就诊,可以通过计算机查看健康信息,减少重复检查、用药,降低医疗费用。医务人员通过对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的分析,还可以发现本辖区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以便采取有效地防治措施。
答:在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咨询,或接受群体卫生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服务时,由基层医务人员负责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根据工作需要,医务人员还会走进社区、家庭开展建档工作。
答:(1)个人基本情况。(2)健康体检记录。(3)儿童、孕产妇、老年人与主要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记录。(4)患病就医时的有关接诊、转诊、会诊与住院等住院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答:一是询问个人基本情况,包括:(1)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文化程度、职业、婚姻状况、医疗保险类别与血型等基础信息。(2)药物过敏史、有害元素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史。(3)农村地区还要询问一些厕所、饮用水等家庭生活环境情况。二是询问居民当前健康状况,包括:(1)有无不适症状。(2)吸烟、饮酒、饮食习惯、体育锻炼等生活方式。(3)以前主要疾病的患病和治疗情况。(4)住院、手术、输血等情况。(5)预防接种情况。(6)最近1年的主要用药情况等。
答:(1)体温、脉搏、血压、身高、体重等检查。(2)视力、听力、运动功能等检查。(3)皮肤、心脏、肺、腹部等一般体格检查。
答:不会。在档案建立和使用过程中,保护居民基本信息和健康信息等个人隐私是医务人员最基本的原则。在档案建立和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填写的相关记录,都要求装进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地区,要求保护好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
答:健康档案信息卡是交由居民本人保管的个人健康信息卡片。其内容包括:居民个人主要基本信息、健康档案编码、患有的重要疾病、过敏史以及紧急情况下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还有所属基层医疗机构的责任医生、护士及联系电话等。它主要用于居民在复诊、转诊或接受健康管理时方便医护人员调取健康档案。同时,特殊疾病患者应随身携带健康档案信息卡,在出现紧急情况时,便于周围群众或救治者了解患者基本情况,及时与其家属和责任医护人员区的取得联系。实行计算机系统化管理的地区,使用身份证就可以进行身份识别,调取个人健康档案信息。
答:健康教育是有组织、有计划、有实施的教育活动。是通过信息传播和行为干预,帮助个体和群体掌握卫生保健知识、树立健康观念,自愿采纳有利于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的教育活动。
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通过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居民了解影响健康的行为,了解疾病的发生和传播知识;让居民树立健康意识,改变不健康的生活行为方式,自觉地采纳并养成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从而降低或消除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达到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生命质量的目的。
答:(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2)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农民工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3)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戒烟限酒、控制药物依赖、戒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4)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流感、手足口病和狂犬病、布鲁菌病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5)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6)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灾减灾、家庭急救等健康教育。(7)宣传普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答:主要有三方面内容:(1)基本知识和理念(25条),如: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的知识。(2)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34条),如:勤洗手、常洗澡,不共用毛巾和洗漱用具;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等。(3)基本技能(7条),如:需要紧急医疗救助时拨打120急救电线;会识别常见的危险标识等。
答:主要是帮助居民:(1)正确认识和纠正不良嗜好,如吸烟、酗酒、吸毒等。(2)为居民设计个性化的合理膳食结构。(3)针对居民个人制定科学有效的有氧运动计划。(4)消除精神紧张,进行健康心理疏导。(5)对老、幼、孕、残等特殊人群进行生活方式指导,居家或出行时的安全防范措施等教育。
答:基层医务人员根据辖区居民重点疾病的发生、分布和流行等特点进行健康教育。(1)对于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脑卒中(中风)后遗症等常见慢性病,从生活方式、合理用药、运动疗法等方面进行健康指导。(2)对乳腺癌和宫颈癌等妇女常见肿瘤进行自我关注、参加普查、早期发现、早期诊断、积极治疗等方面的健康教育。(3)对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流感等常见传染病主要从认识和防止疾病传播等方面进行健康教育。通过健康教育,使得居民能够了解和认识这些疾病,达到对于对这些疾病的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及时治疗的目的。
答:地点: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处以及社区、街道、乡村、家庭等。方式:(1)获取健康教育宣传资料。(2)观看健康教育知识的录像或光盘。(3)阅读健康教育宣传蓝。(4)参加健康咨询活动。(5)收听或参加健康知识讲座。(6)在向基层医务人员就诊时,可获得有针对性的健康知识及健康技能讲解。
答:是把疫苗接种在健康人的体内,使人在不发病的情况下产生抵抗能力,得到对这种疾病的免疫。例如,接种卡介苗能预防结核病;接种百白破疫苗可以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等等。
答:通过给适宜的对象接种疫苗,使个体及群体获得并维持高度的免疫水平,逐渐建立一道免疫屏障,可达到预防和控制特定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目的。
答: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包括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老年人等)。
答:(1)预防接种管理。医务人员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采取电话预约等多种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每半年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核查和整理1次。(2)预防接种服务。根据国家免疫规范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在部分省份或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应急接种或疫苗强化免疫接种。(3)对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儿童进行处理和报告。
答:免疫规划是指根据国家传染病防治规划,使用有效疫苗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接种所制定的规划。按照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疫苗品种、免疫程序或者接种方案,在人群中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接种,以预防和接种特定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和卫生文明水平。目前,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百白破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白破疫苗、麻风腮疫苗、A群疫苗、A+C群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钩端螺旋体疫苗、流行性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等。这些疫苗可用于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等15种传染病。其中有的疫苗是在流行区才接种,如:钩端螺旋体疫苗、流行性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等。
答: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家长尽早携带《新生儿首次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以及《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到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领取接种证和建立儿童预防接种档案。接种证是个人规范接受免疫接种的记录和凭证。当儿童的基础免疫与加强免疫全部完成后,家长要长期保管好接种证,以备孩子入托、入学、入伍或将来出入境的查验,千万不要丢失。
答:(1)家长或监护人按照儿童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通知上所指定的时间、地点,带领儿童并携带预防接种证,接受预防接种服务。(2)接种前,基层医务人员要核对儿童的预防接种证,询问儿童的健康状况,告知接种的疫苗品种和副作用。(3)在接受规定疫苗的预防接种前,医务人员会再次核对信息之后才可以给儿童注射。(4)儿童在注射后要观察半小时,没有问题方可离开。(5)医务人员与家长或监护人预约下次注射的疫苗种类、时间、地点。
答:异常反应是指使用合格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后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这种反应仅在个别人中发生,需要严密观察。如果出现高热、全身性皮疹等过敏反应以及其他异常情况,请及时向疫苗注射单位的医务人员咨询,必要时需要到医院就诊。
答:(1)新生儿访视(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3)婴幼儿健康管理(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答:0-6岁儿童健康管理能为孩子一生的健康奠定重要的成长基础。医生根据儿童不同时期的生长发育特点,开展儿童保健系列服务,以保障和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育,减少疾病的发生。同时,通过对儿童健康检测和重点疾病的筛查,还可以对儿童的出生缺陷,做到早发现、早治疗,预防和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从而提高生命质量。
答: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是为了从出生开始就记录儿童生长发育情况和各种健康状况,包括生命体征的变化,如:体格发育、智力发育、牙齿发育、喂养情况、听力、视力、疾病的转归等。它是以健康检查为基础的动态记录,为医生对孩子健康管理服务提供依据。因此,请家长如实反映儿童健康情况,并保管好手册。
答:新生儿出院1周内,儿童保健医生会到家中对新生儿进行访视。包括:(1)观察和询问儿童出生及疫苗接种的情况。(2)连接新生儿出院后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等情况。(3)医生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的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4)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5)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的指导。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针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还要提醒家长做新生儿疾病筛查。
答:新生儿身体各器官的功能发育尚不成熟,对外界环境变化的适应性差,抗感染的能力弱,是生命最脆弱的时期。因此,新生儿是儿童保健的重点时期。通过家庭访视,家长可以接受医生的直接指导,学会母乳喂养、新生儿日常护理和疾病的预防等科学育儿的方法及技能。另外,医生通过访视,了解新生儿和母亲的健康情况,并通过体格检查,为宝宝做出居民健康档案的第一份健康记录。
答:新生儿满28天以后,家长或监护人带着新生儿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满月随访。包括:(1)询问新生儿一个来月的喂养、发育、和疾病等情况。(2)对满月婴儿进行体重、身长的测量和体格检查,评价新生儿的发育。(3)给新生儿注射第2针乙肝疫苗。(4)做健康指导。
答:婴幼儿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需要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共8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1)询问上一次至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2)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3)进行每人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4)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查。(5)在6、12、24、36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6)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如无禁忌症,在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答:4-6岁的学龄前儿童每年可享受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1)询问上次至本次随访之间的饮食、患病等情况。(2)进行体格检查,对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做血常规检查和听力筛查。(3)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4)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如无禁忌症,在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答:妇女怀孕后,从产前、孕期全程到产后42天都可享受到健康管理。包括:(1)孕早期健康管理。(2)孕中期健康管理。(3)孕晚期健康管理。(4)产后访视。(5)产后42天健康检查等健康管理服务。
答:包括孕产妇的基本信息、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及一般的体检,包括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艾滋病(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答:怀孕12周以内为孕早期。包括:(1)需要到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2)医生为孕妇进行健康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还要进行体检和妇科检查,做血和尿常规、血型、肝、肾功能等化验。(3)开展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的指导,特别强调避免导致胎儿畸形的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进行产前筛查和诊断的宣传告知。(4)根据检查的结果,填写第一次的产前随访记录表。如果发现孕妇有妊娠问题或严重并发症,医生会及时将其转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诊治。
答:怀孕12-28周为孕中期。在16-20周,21-24周医生做2次随访。包括:(1)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医生通过询问、观察,体检、妇科检查、化验等对孕妇和胎儿进行评估,识别是否为高危孕妇。(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进行相应的指导和出生缺陷的健康教育。(3)对发现异常或有高危征象的孕妇,立即将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答:怀孕28周以后是孕晚期。(1)督促孕妇在怀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检查。(2)医生对孕产妇开展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孕期并发症防治、合并症防治的指导。(3)对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增加到医院随访的次数,发现问题及时转诊。
答:产后访视是指基层医生在产妇分娩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的第一次产后家庭访视,医生为产妇和新生儿进行查体、健康咨询和指导。通过访视可以了解产妇的一般情况,如: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也可以早期发现产褥期感染,达到早治疗、早康复的目的。
答:(1)通过观察、检查、询问,了解产妇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2)对产妇的产褥期保健进行指导,对出现的母乳困难、产后便秘等问题进行处理。(3)发现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恢复不佳、产后抑郁等问题,及时转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诊治。(4)通过观察、询问、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
答:(1)产后42天的产妇到所居住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产后健康检查。如果生产时曾出现异常的产妇就到原来分娩的医疗卫生机构检查。(2)通过询问、观察、体检和妇科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3)对产妇进行性保健、避免、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婴幼儿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答: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心、脑、肾等各个脏器生理功能减退,代谢功能紊乱,免疫力低下,易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及肿瘤等各种慢性疾病。这些疾病致残率及病死率极高,开展健康管理服务能早期发现疾病,早期开展治疗,可以预防疾病的发生发展,减少并发症,降低致残率及病死率。
答: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对象指的是65岁以上老年人,包括65岁。凡是在社区住半年以上的老年人,无论户籍和非户籍人口,都能在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享受到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答:每年对老年人进行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了解老年人基本健康状况、生活自理能力与吸烟、饮酒、饮食、体育锻炼等生活方式,以及既往所患疾病、目前慢性疾病常见症状与治疗情况等。(2)每年进行一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与辅助检查。(3)告知本人或其家属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针对性健康指导,对发现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4)告知下次体检时间。
答:(1)一般体格检查包括测量体温、脉搏、血压、身高、体重以及皮肤、浅表淋巴结与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检查,并对视力、听力和运动等进行粗侧判断。(2)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血脂、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以及心电图检测。
答:老年人的消化吸收功能减弱,免疫力降低,通过血常规检查科早期发现贫血、感染及其他血液方面的异常。通过尿常规检查可早期发现肾炎、、尿路感染等疾病,也可以为其他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提供重要线索,如痛风、肝炎等。同时,血、尿常规检查简便易行,因此,老年人健康体检时要做血常规和尿常规检查。
答:随着年龄的增长,肝肾功能逐步减退;而且老年人易患多种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都会引起肝肾功能损害;同时,由于老年人长期服用多种药物,也会引起肝肾功能损伤。因此,选择肝功能、肾功能检查项目来评估肝和肾功能,判断疾病程度和药物的毒副作用反应情况,用以指导临床治疗。
答:老年人易患心脏病,如冠心病,心律失常、心肌病、心肌梗死以及自主(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和代谢紊乱等,这些都会导致心电图异常。由于有些老年人临床表现不典型,可以通过心电图检查,早期发现心脏的异常问题;又因为心电图监测的方法简便易行、无损伤,因此,选择心电图检测为作为老年人健康体检的辅助检查项目。
答:空腹血糖是诊断糖尿病的主要指标,老年人检测空腹血糖,可以早期发现糖尿病,继续规范管理和治疗,减少并发症,降低致残率,延长寿命,提高生活质量。所以在老年人健康体检中,选择做空腹血糖检测项目。
答:血脂异常是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的重要危险因素。由于老年人代谢功能下降,更易出现血脂异常,引起动脉硬化。冠状动脉硬化导致冠心病;脑动脉硬化会导致脑卒中(中风);肾动脉硬化会导致肾功能不全、继发性高血压等。因此,老年人体检选择做血脂检查,通过检测血脂,发现血脂异常,及时治疗,预防心脑血管病。由于进餐对血脂的检查结果影响较大,所以需要空腹检查。
答:到医疗卫生机构测量血压时,非同日三次测量结果:高压(收缩压)都大于或等于140mmHg,或者低压(舒张压)都大于或等于90mmHg,就可以诊断为高血压。如果高血压患者在服用降压药物期间,虽然测得的血压值不高,仍属于高血压,因为这是在药物控制下的血压,一旦停了降压药,血压仍会升高的。
答:高血压分原发性高血压(占90%-95%)和继发性高血压两种,纳入健康管理的是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引起高血压的原因有很多,有一些是患者自己不能控制的,比如年龄的增长和遗传因素(父母有高血压遗传给子女);但大部分原因和患者本人的生活方式有关,通过努力是可以改变的,比如超重或肥胖、食盐偏多、缺乏体力活动、大量吸烟、大量饮酒、长期的精神紧张或不良情绪等。
答:患了高血压也许没什么症状,但高血压是“无声杀手”,每时每刻都在损害着患者的健康。如果血压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损伤到大脑,会引起脑卒中(中风)偏瘫,造成半身不遂、痴呆等;损伤到心脏,回引起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力衰竭等;损伤到眼睛,可引起眼底视网膜病变甚至可能导致失明;损伤到肾,可引起肾功能不全。
答:我国高血压患病的人数众多,平均每5个成年人中至少有1个高血压患者,而且高血压对健康危害很大,超过1/3的脑卒中(中风)和冠心病是由高血压引起的,因此,高血压给患者造成巨大的疾病痛苦和沉重的经济负担。国家之所以提出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是因为管理方法简便易行,通过指导患者改善生活方式和合理使用疗效好、副作用小的降压药物治疗,就能最大限度地降低血压水平,控制高血压病情发展,减少并发症,通过生活质量,减轻家庭与社会的负担。
答:凡年龄在35岁以上(包括35岁)的居民,原来没有高血压或者不知道是否患有高血压,每年第1次到医疗机构就诊时都应主动接受测量血压,也可以每年在家里至少测量1次血压,这样就能尽早发现高血压,早期治疗。当然,初次测量血压偏高并不能确诊,还应去除引起血压升高的原因(如失眠、劳累、急性疾病、焦虑等)后,再预约复查。非同日测量3次,血压都高于正常。可初步诊断为高血压。
答:社区常住居民中,无论户籍或非户籍,年龄在35岁以上(含35岁)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都可以享受到健康管理服务。
答:高血压患者每年可以享受至少4次的面对面随访服务和每年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健康体检内容包括体温、脉搏、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视力、听力和远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答:(1)测量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机情况,如果血压很高,或有危机症状,或存在不能处理的其他疾病时,需要紧急转诊。(2)对不需要紧急转诊的患者,要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3)测量心率、体重,判断是否超重或肥胖。(4)询问患者疾病情况以及生活方式,了解患者服药情况。(5)做针对性健康教育,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告诉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
答:参加健康管理的高血压患者可以得到基层医生主动的、连续的服务。患者会在医生的指导下改变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合理使用降压药物,长期降血压控制在理想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高血压给健康带来的危害。在管理过程中医生会及时发现其他健康问题,及时治疗。当出现危急症状或存在不能处理的其他疾病时,医生会指导患者紧急转院,为患者的健康保驾护航。
答:糖尿病是一种内分泌代谢疾病,是以血糖升高为特征。如果空腹时抽取静脉血查血糖,结果大于或等于7mmol/L,就可以诊断为糖尿病。糖尿病可分为1型、2型和其他几型,90%以上都是2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如果糖尿病患者正在接受治疗,有可能测得的血糖值不高,但还是糖尿病,一旦停止有效的治疗,血糖还会升上去的。
答:与人体胰腺所分泌的一种激素有关,它叫胰岛素,是唯一具有降糖作用的激素。正常人在胰岛素的调节下,不管进餐还是空腹,血糖都能保持在正常范围内。而当体内胰岛素缺乏或细胞对胰岛素的敏感性降低时,血糖就会升高,导致糖尿病。胰岛素分泌减少和胰岛素作用减弱的原因,是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长期作用的结果。如长期营养过剩、肥胖、精神紧张、情绪激动、心理压力等都会引起体内某些应激激素的大量分泌,而这些激素都是升高血糖的激素,更容易促发糖尿病。
答:糖尿病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并发症上。如果糖尿病得不到良好控制,能造成脑、心脏、神经、眼和肾脏等重要器官的损害,甚至导致残疾或死亡。糖尿病造成心、脑血管损害的患病率比非糖尿病患者高3倍;因下肢血管损害而截肢者比比非糖尿病患者高10倍;糖尿病肾病晚期可造成尿毒症;糖尿病眼病造成的双目失明者比非糖尿病患者高25倍。此外,糖尿病还常伴多发性周围神经病变和自主神经损害以及各种不同部位的感染。
答:糖尿病是严重损害公民健康的主要慢性病,患病率在逐年提高,已经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最新统计表明,中国人糖尿病患病率已高达9.7%,而处于糖尿病前期者高达15.5%,但人们的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却很低。国家提出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希望通过对糖尿病患者的全面监测、分析、评估,给予分类干预和连续性、综合性健康管理,以达到控制疾病发展,防治并发症的发生和发展,提高生命质量,降低医疗费用的目的。
答:糖尿病的典型症状是我们常说的“三多一少”,即多饮、多食、多尿、体重减轻。但不是所有的糖尿病患者都有“三多一少”的典型症状。如果出现一些可疑症状,如皮肤瘙痒,饥饿感,视物不清,经常感到疲乏、劳累或反复感染等时,尤其有糖尿病家族史、生活压力大、多食、肥胖、缺乏体力活动者,患病的可能性更大。建议每年去医院检查血糖,确诊或排除糖尿病。
答:社区常住居民中,无论是户籍还是非户籍居民,年龄在35岁以上(包括35岁)的确诊2型糖尿病患者,都可以享受到这项健康管理服务。
答: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可以免费享受到4次空腹血糖检测、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以及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体检内容包括体温、脉搏、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足背动脉搏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答:随访内容包括:①测量空腹血糖和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血糖、血压很高,或有危急症状,或存在不能处理的其他疾病时,需要紧急转诊。②对不需要紧急转诊的患者,要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患者疾病情况以及生活方式,了解患者服药情况。③检查足背动脉搏动,测量体重,并判断是否超重、肥胖。④根据患者情况给予相应处理。⑤做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告诉患者出现那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
答:糖尿病患者参加健康管理服务可以得到基层医生主动的、连续的服务;患者会在医生的指导下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合理使用降血糖药物,将血糖控制在理想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糖尿病给健康带来的危害;在管理过程中,医生会及时发现其他健康问题,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当出现危急症状或存在不能处理的其他疾病时,医生会指导患者紧急转诊;降低患者及家属的精神压力,缓解因病情控制不理想而造成的经济压力。
答:是指精神活动严重受损导致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身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由于大脑功能失调导致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表现有幻觉、妄想、思维障碍、行为紊乱等,并且社会生活能力严重受损。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等疾病。
答:重型精神疾病患者的及时发现可以使患者得到早期治疗、正确干预、避免病情发展。如果家人发现以下现象就要引起注意:难以入眠、易惊醒;感情冷漠,失去以往的热情;喜欢独处、自语自笑,生活懒散,发呆发愣,外出游荡,夜不归家;敏感多疑,沉默少语,不与人交往;语言表达异常、话题不多、语句简单、内容单调;脱离现实,沉湎于幻想之中等。家人发现这些表现应主动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的医生联系,得到他们的帮助和指导。
答:重型精神疾病患者可导致患者生活懒散、意志缺乏、行为怪异、悲观厌世,丧失了工作和生活能力,成为“精神残疾”;有的患者会不分场合打砸财物;有的患者会出现自伤、自杀行为,给家庭带来痛苦;有的患者打、骂他人,扰乱社会秩序;有的患者行凶伤人、毁物,行为触犯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最严重的是患者持管制性危险武器实施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行为触犯《刑法》。重型精神疾病会给家庭造成负担,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甚至影响社会经济发展。
答:精神健康是与居民身心健康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做好重型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不仅关系到千百万人的身心健康,而且关系到社会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对重型精神疾病患者开展管理服务是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的方法,提供连续性服务,从而帮助重型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庭获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答:①在将重型精神疾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服务时,需由家属或原来进行治疗的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疾病诊断相关信息,同时为患者进行一次性全面评估,为其建立一般居民健康档案,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补充表。②对应管理的重型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③在患者病情许可下,征得监护人与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转氨酶、血糖、心电图等。
答:重型精神疾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服务,可以得到连续的免费服务,提供服务的医务人员都接受过专门的重型精神疾病管理培训。医生会主动地与患者和家属联系,每年4次随访患者,了解患者的病情,如患者病情有变化,医务人员可以提供转诊服务;在患者病情许可下,征得家属与患者本人同意,每年还可以进行1次健康检查;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有利于控制患者病情发展。
答:为了掌握重型精神疾病患者病情,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同时,还需要填写重型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内容包括:监护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初次发病时间,既往主要症状与治疗情况,目前诊断与治疗效果,以及患病对家庭社会的影响等信息。主要是提供有关精神疾病的基础材料,以提高诊疗效果与管理水平,也便于医生随时与患者和家属取得联系,以便更好地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答:重型精神疾病患者每次接受随访时:①医生会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患者的疾病与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②根据患者的危险性分级,精神症状是否恢复,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及患者随访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干预。③对患者和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及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
答:传染病是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出博得一类疾病。主要有:
①经空气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如:流行性感冒、肺结核、腮腺炎、麻疹、百日咳等。②通过饮食传播引起的消化道传染病。如:细菌性痢疾、甲型肝炎等。③经蚊虫、血液等传播的传染病。如:乙型肝炎、疟疾、流行性乙型脑炎、丝虫病等。④由接触体表传播的传染病。如:血吸虫病、沙眼、狂犬病、破伤风、淋病等。
答:我国规定的法定传染病有3类,共39种。①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②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③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答: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报告传染病的疫情,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都应当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尽快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答:一是控制传染源:①一经发现传染病患者,立即送医院治疗,对疑似甲类传染病患者,应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②对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③患者离开后应对其污染的环境进行彻底消毒,对密切接触者要采取预防措施。二是切断传播途径:①呼吸道传染病,应通风换气,紫外线消毒空气,不随地吐痰和个人防护戴口罩等。②消化道传染病,要对患者的餐具等煮沸消毒,粪、尿、呕吐物等要用漂白粉或来苏尔消毒。③经皮肤传播的传染病,家中注意防蚊防鼠。要养成勤洗手的好习惯。避免和病人接触,不用别人的衣被、洗具等物品。三是对易感染者加强保护:①对儿童、老人、病人进行预防接种。②加强饮食营养,提高抵抗力。
答:如果怀疑家中有人患了传染病,应做到:①马上到附近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并配合医务人员对病人以及密切接触者进行治疗,必要时隔离治疗。②配合医务人员对家中被污染的环境、排泄物、生活物品等进行消毒。③接受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调查。④在没有治愈前,不能从事容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传染病,还有重大的十五中毒事件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危害公共健康的突发公共事件。
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都是直接危害居民健康的大事,应急处理就是政府动员各方面力量,为了将事件危害缩小到最低、对居民健康伤害减到最少,而指定的应急方案和解决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在发现这类事件时会及时上报政府部门,并对事件伤者进行急救、转诊;还要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宣传,保护其他群众不再受危害,保障扩大居民的身体健康。
答:卫生监督是政府实施行政管理的具体行政行为。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维护公民健康权益,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特定人和机构,如医疗机构、食品行业、毒害作业、公共场所、供水单位以及学校等部门单位的相关卫生工作,做出许可、强制、检查、处罚、指导等行为,以保证居民与社会的卫生安全。
答:卫生监督协管是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在辖区内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反馈报告等工作,并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
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包括:①定期进行卫生巡查,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健康事件;发现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异常情况,以及可疑传染病患者和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液等相关信息,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调查。②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对其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咨询、指导。③开展食品安全、饮水安全、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与卫生知识宣传,协助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答:通过卫生监督协管,可以解决目前基层卫生监督存在的问题。①及早发现各种卫生安全问题与可疑传染病、职业病患者,及早处理隐患,及早救治病人,惠及广大人民群众。②通过卫生宣传,提高城乡居民对卫生法律法规与卫生知识知晓率,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疾病防控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卫生健康保障。③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前哨作用,通过日常监督、群众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
答: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使使用者引起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使用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答: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可分为三类:①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包括:化学因素和粉尘,物理因素如噪音、电离辐射等,以及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布鲁菌等传染性病原体。②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包括劳动制度不合理、劳动强度过大、过度精神或心理紧张以及长时间不良体位、劳动工具不合理等。③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包括自然环境因素、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以及生产环境污染等。
答:《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由卫生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针对饮用水中与人体健康相关的各种成分,制定了106项水质指标,这些指标的制定是根据对人体健康的毒理学和流行病学资料,经过危险度评价后确定的。同时,还规定了有关从业行为规范。这个标准以保护人群健康和保证人类生活质量为出发点,是我国为保障饮用这饮水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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