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疗广告办法归纳为八准八不准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2/2 8:38:33 | 【字体:小 大】 |
天元新《管理办法》加大了对违法医疗广告的处罚力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布医疗广告的,按非法行医处罚。
据了解,经过整治,目前本市主要媒体医疗广告的违法率已从今年年初的11.7%下降到11月份的1.68%,但仍然存在着未经卫生部门许可就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或利用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今年前三季度,本市工商部门共查处各类违法医疗广告213件,罚没款700余万元,其中南洋医院、港华医院、申江医院、虹桥医院、都市妇科医院、俪人女子医院、四一一医院等医疗机构,因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多次被工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