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洪荒之逍遥孔宣近日,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一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执法人员随即深入经营场所展开调查。
经核查,该公司此款产品实际生产过程中并未添加“诱惑红”。但因操作人员疏忽,在产品外包装上标识宣称“零人工色素”的同时,将配料表错误标注含有食品添加剂“诱惑红”,导致产品标签不符合规定。
食品标签是向消费者传递信息、展现食品特征和性能的重要形式,可以看出商品的真实“身份”,关系着消费者的切身权益。
该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内容负责”的规定。
作为食品经营企业,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食品实际情况,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等相关合法权益。
此外,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9大项目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食品标签是向消费者传递信息,展示食品特征和性能的一种形式。根据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中的定义,食品标签是指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食品标签主要包括一般标示的内容和推荐标示的内容。一般标示的内容主要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推荐标示的内容主要有食用方法、致敏物质等。
▲鸡蛋面里并没有鸡蛋,目前市场上绝大多数销售的鸡蛋面,实际添加的是鸡全蛋粉,而非鲜鸡蛋。
▲无蔗糖食品不等于无糖,“无糖”不是“0糖”,例如无蔗糖黑芝麻糊往往是添加了果糖。
▲非油炸食品≠能量低,诸如薯片、锅巴、方便面等非油炸食品,往往都是淋上油烤的。
▲日本豆腐≠豆腐,日本虽然声称是“豆腐”,但大多数产品并不存在大豆成分。
▲虾片里没有虾。虾片又称玉片,传统生产方法是用虾汁加淀粉制成。市面上大多数虾片、虾条属于油炸膨化食品,其主要原料是小麦粉加上各种虾味调料。
▲多数蟹味棒里没有螃蟹,其大多属于海洋仿生食品,也就是“人造食品”。蟹味棒的主要成分是鱼肉糜和淀粉,有些还加入了大豆蛋白或蛋清。
▲燕麦奶里没有牛奶。市面上的燕麦奶其外包装大多印有植物蛋白饮料、谷物饮料、燕麦谷物浓浆等字样,且配料表排在前两位的为水和燕麦或燕麦浓浆,所以是以水和燕麦为主要原料的纯植物蛋白饮料。
例如蛋糕,当产品风味仅来自于所使用的食用香精香料时,就需用“XX味”来命名,如仅使用草莓香精但是没有使用草莓成分的蛋糕,食品名称仅能标注为“草莓味蛋糕”,不能标注为“草莓蛋糕”。
按照国家法规要求,加工食品的各种原辅料和食品添加剂都必须在配料表中标示并按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入量少于2%的配料除外),即加入量最大的配料应当排在第一位,加入量少的配料排在后面。例如,市面上很多全麦面包、粗粮饼干等食品,其主要配料是小麦粉和植物油,之后才是全麦粉。大家在选购时一定要仔细查看!
即“营养标签”,也就是我们常说的“1+4”:1指能量;4指的是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这4种营养素。
这里需要特别关注“钠”,《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指出,成年人每天摄入食盐不超过5克。长期盐(钠含量)摄入超标,不仅会增加高血压风险,还会对心脏、肾脏、心血管等身体健康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对少数过敏体质的人群来说,如误食含有过敏成分的食品,可能引起严重过敏反应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在选购食品时,一定不要忘记看配料表中是否含有可能引起过敏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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